分公司是指 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它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财产,实际上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并且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总结来说,分公司是一种没有独立法律地位的分支机构,它依赖于总公司的资源和管理,并在总公司的授权下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