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预交

起诉方需在提起诉讼时预先交纳诉讼费,具体金额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涉及的金额有所不同。基础费用通常在50元至300元之间。

对于财产案件,若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则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以此类推,分段累计交纳。

涉及财产分割

若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则无需额外交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交纳。

非财产案件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时,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部分不另行交纳,超过部分按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如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案件,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部分不另行交纳,超过部分按1%或0.5%交纳。

缴纳方式

诉讼费可通过转账或现场缴纳至法院账户。原告需在法院立案后,接到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完成预交。

费用承担

起诉的诉讼费首先由原告承担,最终承担者由法院判决确定。败诉方需承担诉讼费用,或在双方均有责任的情况下,按责任比例分担。

建议在提起诉讼前,详细阅读相关法律规定,了解具体案件的诉讼费用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以确保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