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开工前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土地使用证:

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确认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并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具备一定条件后,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的施工许可证。

项目立项批复:

建设单位向当地发改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并获得批复。

勘察设计:

包括委托具有资质的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并获得初设批复和正式设计。

施工图审查:

建设单位需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并获得审查备案证书。

规划手续:

建设单位需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办理项目规划手续。

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需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办理项目监督手续。

消防审查:

建设单位需向当地消防管理单位办理消防审查手续。

招投标:

建设单位需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企业。

安全条件备案:

办理安全条件备案手续。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需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并具备开工的项目班子和完整的管理人员证书。

施工现场准备:

现场需具备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等开工的必要条件。

建议建设单位在准备开工前,仔细检查各项手续是否齐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以确保工程合法合规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