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是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的一种补偿方式,具体含义如下:

N :表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

表示在补偿工作年限的基础上,再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这个额外的工资是对劳动者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的一种补偿。

这种补偿方式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帮助他们在离职后有一定的经济过渡期。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通常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水平,计算出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并在此基础上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