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遭受到强迫婚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收集证据

为支持撤销婚姻的请求,应收集相关证据,例如谈话录音、报警后的出警记录、证人证言、当事人的承认等。

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除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外,被胁迫的一方还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同法条还明确,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通过以上步骤和措施,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撤销强迫婚姻。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详细的法律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