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身份信息:郭娜,女,1986年8月6日出生,汉族,住乐陵市五里庄村18号。身份证号:371481********0089。

未履行金额:30万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理由与条件: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一、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郭娜的准确下落,法院能对其成功采取拘留措施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悬赏金奖励。


二、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郭娜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给予举报人悬赏金。


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人身下落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当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赏金。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如申请执行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另行告知,届时本悬赏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4-6260711

6260168

联系人:郝法官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刘俊霞,女,1984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乐陵市市中街道办事处豆腐刘村,身份证号码:371481********0325。

未履行金额:本金20万元及利息。


悬赏理由与条件: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一、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俊霞的准确下落,法院能对其成功采取拘留措施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悬赏金奖励。

二、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俊霞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给予举报人悬赏金。

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人身下落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当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赏金。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如申请执行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另行告知,届时本悬赏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4-6260711

6260168

联系人:郝法官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来源:乐陵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