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根据不同的性质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有偿合同
指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负有以一定对等价值的给付义务的合同。
例如:买卖、租赁、承揽、有偿委托、有偿保管等。
无偿合同
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
例如: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
单务合同
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例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
双务合同
指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
例如:买卖合同、互易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实践合同除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成立,如保管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须具备法定形式或约定形式才生效,如建设工程合同。
不要式合同则无特定形式要求,如买卖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能独立存在,不从属于其他合同;从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如担保合同。
本合同与预约合同
本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某一事项达成的合同,预约合同则是为将来订立本合同而订立的合同。
定式合同与不定式合同
定式合同是指合同内容已经确定,当事人必须遵守的合同,如格式合同。
不定式合同是指合同内容不固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