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再审的申请流程如下:
确定申请对象
原则上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如果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准备申请材料
再审申请书;
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调解书;
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
符合申请再审情形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身份信息的材料。
提交申请
当事人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再审申请书应详细说明请求及事实依据,并附上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
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法院决定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确有错误的,可以决定再审。
再审申请经审查不成立的,法院应作出不予再审的裁定。
其他途径
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
建议
提前准备: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详细列出再审请求和事实依据。
咨询律师:如果对再审程序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注意时效:确保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以免丧失申请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