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协议的继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遗嘱继承
如果有遗嘱,继承人可以依据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需要携带被拆迁人的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及继承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拆迁单位或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拆迁协议更名手续。
法定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继承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明、户口本、老房权证、拆迁协议、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协商一致
家庭成员可以通过拆迁补偿协商一致,确定继承人,并由继承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继承公证书等,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以重新办理相应手续,确保将原协议中的权益合法地转移到继承人名下。
具体步骤:
准备材料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拆迁协议原件。
死亡证明或遗嘱原件(如有)。
继承公证书(如有)。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等)。
办理继承权公证
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如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