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可以在以下地点办理:

公证处:

公证处是负责办理公证事务的机构,一般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遗嘱公证一般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司法行政机关:

有些地区的公证事务可能由司法行政机关直接承担。

律师事务所:

有些律师事务所也能提供公证服务,但具体流程和所需资料可能会因地区而异。

办理遗嘱公证时,遗嘱人需要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等。公证处会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并出具公证书。

建议选择离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公证处进行办理,以便于遗嘱人亲自前往并顺利完成公证手续。如果遗嘱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临时处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