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终局适用于 劳动争议案件,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小额案件: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且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标准明确的案件: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一裁终局仅限于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且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劳动者而言,一裁终局案件省时省力,因为经过仲裁后立刻生效,无需再进行民事诉讼的一审、二审、强制执行程序。
然而,劳动者如果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于此类裁决不服,则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可以在3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