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是指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所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这一阶段通常发生在住宅出售后至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期间。前期物业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小区在交付使用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管理,包括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设施维护等服务,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前期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物业承接查验:
在房屋交付前,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对物业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制定住宅使用公约:
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应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约,并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住宅转让合同的附件:
在签订住宅转让合同时,应将住宅使用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附件。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需协助业主完成新房验收,进行前期小区的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等服务。
前期物业管理的实施主体为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并由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前期物业管理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后即告结束,之后由业主或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物业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