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厂的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此外,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上述标准的,不予干涉;但低于法定标准的,应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建议:

企业应确保职工享受年休假,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休假,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职工在申请年休假时,应提前向单位提出申请,以便单位进行安排。

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休假,职工应与单位协商,了解相关补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