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5年度下半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工作已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缴费,如选按半年或季度缴费,须于9月25日前缴纳医保费用,避免因断缴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缴费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26日至月末为结算期,不再受理业务。选择按半年一次性或按季度缴费的,应在半年或季度首月1日至25日办理申报缴费业务。在年度首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须一次性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108元。7月1日起,按照新公布的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今年7至12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每月444.22元。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推荐优先选择“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自办理参保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按规定补足欠缴的职工医保后即可恢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