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记录,即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其保留期限主要 取决于被执行人的行为表现以及法律规定。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记录期限的详细说明:
一般情况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征信中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延长情况
如果被执行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严重妨碍、抗拒执行,并且情节严重,或者具有多项失信行为,那么其失信信息的保留期限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有效期满后的处理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效期满后,失信信息会自动从名单内撤销。如果被执行人希望提前撤销,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等。
征信机构的保存期限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是从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时长为5年。这意味着,超过5年的不良记录将会被自动删除。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五年,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超过五年的,征信机构应予删除。
综上所述,老赖记录的一般保留期限为二年,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三年。同时,失信记录在征信机构中的保存期限为五年,超过五年后会自动删除。
建议:
失信被执行人应尽快履行法定义务,以减少信用记录的保留时间。
如果失信记录已被删除,但认为记录不准确,可以向征信机构或法院申请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