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张卓 晏汉金)近日,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温馨提示,明确2025社保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相关安排。因新缴费基数标准暂未出台,今年7月起,职工医保继续沿用2024年度缴费基数,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不中断。

通知明确,若新标准未在8月出台,则继续按原标准执行,待新标准实施后调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缴费调整为按社保年度征收,2025年度标准为10.2元/月/人。7月至新标准出台当月,不支持一次性预缴多月医保费,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市医疗保障局提醒,灵活就业人员断缴超3个月将设3个月待遇等待期,建议及时缴费。缴费可通过鄂汇办APP、电子税务局、银行网点等渠道办理。具体咨询可拨打各地医保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