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48至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

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可领取,抚恤金按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支付。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此外,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情况,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这些待遇的支付渠道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

建议:

工亡待遇的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在处理工亡待遇时,应确保所有相关亲属都了解其权益,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和领取各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