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搜身主要侵犯的是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人身自由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人格尊严权:

非法搜身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还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隐私权:

非法搜身还可能侵犯公民的隐私权。隐私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包括个人的身体隐私、通信隐私等。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可能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综上所述,非法搜身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