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单位通常包括以下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局

科学技术局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局

监察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建设委员会

交通局

农业局

水利局

林业局

商务局

文化局

卫生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计局

环境保护局

物价局

城市规划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容管理局

外事办公室

侨务办公室

法制办公室

旅游局

这些单位涵盖了市政府的主要职能和行政部门,负责各自领域内的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工作。

建议:

具体的市级单位设置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当地最新的官方文件。

对于具体工作需要,可以进一步了解各市级单位的详细职责和联系方式,以便更有效地进行沟通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