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诈骗的当事人应当去 犯罪行为发生地或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因为诈骗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当事人一般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具体报案流程如下:

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携带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通讯记录等,到犯罪行为发生地或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立案侦查,并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提供证据:

在报案时,应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以帮助公安机关尽快查明事实,立案处理。

跟进案件进展:

在报案后,应保持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并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或线索,以便公安机关能够及时破案。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当事人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立案监督。

此外,如果诈骗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被骗财物并赔偿损失。若诈骗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当事人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回被骗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