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职工 ,须持相应提取手续及填写完整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到所在单位初审。职工所在单位核实提取手续后在“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上加盖单位公积金预留印鉴。

职工持所在单位盖章的《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办事处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职工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授权后,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销户支取的含利息),除偿还公积金贷款外,其它支取一律打入本人实名制账户。

提取材料

1. 职工提取公积金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渠道

线下渠道:

银川市职工可以前往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分中心、受委托银行网点窗口等柜面进行业务办理。

线上渠道:

银川市职工可以通过“银川住房公积金服务微信公众号”、“宁夏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我的宁夏”、“宁夏住房公积金”、“I银川”APP、“宁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业务办理。

注意事项

1. 职工所在单位初审时必须确认提取人的真实身份,否则由此造成职工公积金被冒领的后果,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 负责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授权工作人员及业务审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及规章制度,坚持原则,认真核实。

3. 对符合条件的提取申请,即时办理授权审核;对所提供手续有疑问的提取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答复。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取申请,要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建议职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取渠道,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以确保提取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