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工人的工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起始点 :工龄通常从职工首次参加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开始计算。

累计:

工龄包括职工的全日制工作时间、非全日制工作时间,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应计入工龄的时间。

中断与恢复:

如果职工因故中断工作,其工龄可能会暂停计算,但在重新就业后工龄可以继续累计。

转换与并入:

职工在不同单位或行业工作时,其工龄可以进行转换并累计计算。

退休与终止:

职工退休时,工龄计算至退休之日,之后不再累计。如果职工去世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龄计算至相关事件发生之日。

特殊情况

如果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遭遇意外伤害或患病,经过医院确认后,相关时间也应计入工龄。

下岗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之前的工作年限和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下岗期间算工龄,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下岗失业人员离开企业时,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仍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继续保留。

下岗职工重新就业后,之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以累计计算,并与新的工作年限合并。

请注意,具体的工龄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和企业政策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