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查封的资产包括以下几类:
不动产
房屋、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建设用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未作登记的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动产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交通运输工具。
车辆、机械设备、生产物资及原材料等有形资产。
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
股权、债权、股份、投资权益、理财产品、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被执行人每月或每季度获得的薪资报酬、奖金分配、股息收益等收入来源。
其他财产
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
其他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财物。
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动产(如办公设备)。
不动产(如房屋)。
特定动产(如汽车)。
其他财产权(如股权)。
需要注意的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时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合法、合理,并尽可能保留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对于与案件无关的财产,法律明确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建议在具体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