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查封的资产包括以下几类:

不动产

房屋、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建设用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未作登记的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动产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交通运输工具。

车辆、机械设备、生产物资及原材料等有形资产。

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

股权、债权、股份、投资权益、理财产品、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被执行人每月或每季度获得的薪资报酬、奖金分配、股息收益等收入来源。

其他财产

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

其他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财物。

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动产(如办公设备)。

不动产(如房屋)。

特定动产(如汽车)。

其他财产权(如股权)。

需要注意的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时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合法、合理,并尽可能保留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对于与案件无关的财产,法律明确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建议在具体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