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负责燃气经营的审批许可,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工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液化气充装、特种设备使用和气瓶检验机构的许可管理,监督气瓶检验机构开展气瓶检验,查处不合格的气瓶和无证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应急管理局
(原安监局):负责液化气储存、经营、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公安局:
负责依法查处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行为,对液化气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液化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交通运输局:
负责液化气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负责查处液化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液化气经营单位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未对用户燃气及其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商务部门:
负责餐饮场所的液化气使用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对液化气罐的存储、运输、使用和回收等方面进行规范。
综上所述,液化气的行政管理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监管,确保液化气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保障液化气的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