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特点主要包括:

不可撤消性:

租赁合同一旦签订,在租赁期间内,除非设备自然毁坏或证明丧失使用价值,否则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

租赁物选择权:

承租人有权决定租赁物的类型和规格,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而承租人支付租金获得使用权,并负责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租期较长:

基本租期通常与设备的有效寿命相当,提供长期融资解决方案。

承租人负责设备维护:

承租人需负责设备的保险、保养和维修等,而出租人仅负责垫付贷款和设备的购买。

租金分期支付:

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分期支付租金,这为承租人提供了灵活的还款安排。

融资与融物相结合:

融资租赁不仅提供资金融资,同时也涉及到实物的租赁,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

适应性强:

与传统的银行贷款相比,融资租赁可以根据承租人的具体需求进行定制,提供更加灵活的融资方案。

资产分散性:

融资租赁可以应用于多个领域,如交通运输、通讯、工业、农业和环境治理设备等。

改善财务状况: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融资租赁可以帮助延长融资期限,改善财务状况和融资能力。

利用外资和技术引进:

融资租赁有利于企业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税务优势:

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使用出租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额,降低融资成本。

这些特点使得融资租赁成为一种低成本、灵活、可控和受监管的投资方式,适用于不同规模和需求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