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时聘用员工的安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内部退养
适用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职工与企业协商一致后签订内部退养协议,企业每月按一定标准支付生活费,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经济补偿
对于不愿意接受内部退养或其他安置方式的职工,企业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通常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
重新就业
改制后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重新雇佣职工,也可以推荐职工到其他企业就业。对于被录用的职工,企业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保留社会保险关系
对于与企业签订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的职工,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双方不再存在劳动关系。
停薪留职
对于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职工,企业可以与其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保留其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但暂停发放工资。
竞聘上岗
改制后的企业应优先录用原企业职工,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招聘企业内部职工,确保职工利益,最大限度保证职工经济待遇,并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员工身份转换
通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将“铁饭碗”变成劳动合同,解除国有企业对职工承担的“无限责任”。
买断工龄
虽然“买断工龄”曾是一种安置办法,但目前已经违反劳动法,并严格禁止推行或变相推行。买断工龄是通过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来解除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建议
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具体操作时,建议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充分尊重职工的意愿,并通过多种方式妥善安置职工,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企业应与职工进行充分沟通,确保职工在改制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