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责任理赔主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交强险先行赔偿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在三七责任情况下,机动车方通常承担70%的责任,而另一方(非机动车或行人)承担30%的责任。

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的分担

对于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双方应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具体分担比例为:

机动车之间:机动车方承担70%,另一方承担30%。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机动车方通常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70%的责任),非机动车或行人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30%的责任)。

赔偿金额的计算

事故双方应首先评定事故直接损失价值。然后,根据三七责任比例,机动车方需自行承担70%的赔偿责任,另一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有购买商业三者险,那么这70%的责任实际上由保险公司承担。

注意事项

在进行赔偿时,应先从应当赔偿的总额中减去交强险的限额,余下的部分由责任方按比例承担。如果责任方有购买商业保险,那么这部分赔偿金额也会由保险公司承担。

总结:

在三七责任情况下,机动车方通常承担7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或行人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时,应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责任方按比例承担,如果有商业三者险,则这部分赔偿金额由保险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