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书面申请:

本人或者父母(未成年人)的书面申请报告。

户口本:

本人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

本人或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理由证明:

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未成年人额外材料:

如果涉及未成年人,可能需要出生证明以及父母或收养人的同意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照片:

通常需要提供本人近期的一寸或二寸照片若干张。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学校或单位的证明信等。

提交上述材料后,需经过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初步审核,并上报至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最终变更后的名字会在户籍页的“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正确的流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