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劳动者的投诉后,必须在 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并最多在两个月内结案。

具体流程如下:

受理与立案:

劳动监察大队在收到劳动者的投诉后,有责任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应,决定是否受理并进行立案处理。

调查期限:

自立案之日起,应在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若情况复杂,可以适当延长30个工作日。

处理与决定:

在调查取证并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后,劳动行政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理决定。

因此,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若案情复杂,可延长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