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重大疾病报销包括以下病种:
1. 儿童白血病
2. 先心病
3. 末期肾病
4. 乳腺癌
5. 宫颈癌
6. 重性精神疾病
7. 耐药肺结核
8.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9. 血友病
10.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11. 唇腭裂
12. 肺癌
13. 食道癌
14. 胃癌
15. I型糖尿病
16. 甲亢
17. 急性心肌梗塞
18. 脑梗死
19. 结肠癌
20. 直肠癌。
此外,湖北省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还包括:
1. 恶性肿瘤治疗
2.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治疗
3. 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
4. 精神病重大疾病治疗。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1. 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55%
2. 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65%
3. 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
4.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对于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按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扣除5000元后,按30%给予救助,年最高可救助5000元。
建议:
患者在治疗重大疾病时,应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医保政策,以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患者需确保所有相关费用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并按照规定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