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执行,也称为 终结执行,指的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并且以后也不再恢复。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

申请人撤销申请:

申请执行人主动放弃执行请求。

法律文书被撤销: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撤销。

被执行人无遗产可供执行且无义务承担人:

如被执行人死亡后,没有遗产可以执行,也没有人承担其债务。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这类案件的权利人去世,案件无法继续进行。

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且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

被执行人因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条件,无法继续偿还债务。

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情形外,法院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裁定终结执行。

终结执行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终结执行后,如果申请人或相关权利人认为有新的事实或理由,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重新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