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这是行贿罪的基本情形,指的是个人或单位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主动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金钱或其他形式的财物。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这包括在经济活动中,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公职人员超过标准的财物,或者通过给回扣、手续费等方式违反规定向公职人员行贿。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但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

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不构成行贿罪。

单位行贿:

指的是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行贿财物的形式与范围:

行贿罪中的财物包括金钱、实物以及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等。财产性利益还包括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旅游等。

行贿数额的标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行贿罪涵盖了多种情形,既包括主动给予财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也包括因经济往来中的违规行为给予财物,还包括单位行贿以及特定数额的财物行贿。法律对行贿行为的界定和处罚都有明确的规定,旨在维护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