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单位主要指 有政府非税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经过物价和技监部门的核实认定,并获得收费许可证,由财政部门批准执收政府非税收入。常见的非税收单位包括:

婚姻登记处:

执收证书工本费。

学校:

执收学费和住宿费。

公检法机关:

执收罚没收入。

法院:

执收诉讼费。

计生局:

执收计生服务费等。

这些单位通过执收非税收入来履行其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非税收单位并不等同于免税单位,免税单位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