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辅助人员是指协助检察官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他们不是检察官,但属于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检察辅助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协助检察官进行法律监督工作;

2. 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3. 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4. 协助主办检察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5. 协助主办检察官对案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撰写法律文书以及与法院沟通起诉事宜;

6. 协助办理批捕事宜;

7. 协助主办检察官对立案案件进行审查、调阅审判卷宗、调查等工作;

8. 审阅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9. 现场勘验、检查,实施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10. 草拟案件审查报告、法律文书;

11. 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

12. 协助检察官主持刑事和解;

13. 接收公民举报、控告、申诉和犯罪嫌疑人自首,并进行初步审查。

检察辅助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警察、书记员等。他们的工作对于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案件的公正处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