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辅助人员是指协助检察官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他们不是检察官,但属于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检察辅助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协助检察官进行法律监督工作;
2. 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3. 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4. 协助主办检察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5. 协助主办检察官对案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撰写法律文书以及与法院沟通起诉事宜;
6. 协助办理批捕事宜;
7. 协助主办检察官对立案案件进行审查、调阅审判卷宗、调查等工作;
8. 审阅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9. 现场勘验、检查,实施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10. 草拟案件审查报告、法律文书;
11. 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
12. 协助检察官主持刑事和解;
13. 接收公民举报、控告、申诉和犯罪嫌疑人自首,并进行初步审查。
检察辅助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警察、书记员等。他们的工作对于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案件的公正处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