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就诊

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费用未超过家庭门诊账户基金余额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直接予以报销。

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以直接在窗口刷卡报销。

在市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就诊,需要在出院后三个月内携带就医资料以及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区服务中心报销。

报销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新农合医保卡。

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

若委托他人办理报销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费用核算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报销申请,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

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报销申请,并由复核人员或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

费用兑付

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

特殊情形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和因意外伤害住院的报销需要按特定流程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报销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和第八十条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请注意,报销比例和具体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