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受理时效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单位申请时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个人申请时效

如果用人单位在30日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此,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单位申请时效为30日,个人申请时效为1年。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个人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快完成工伤认定申请,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注意时效,确保在规定的1年时效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