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
1.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此外,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
1.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4.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其他节日如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均不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