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双方身份证件
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照片
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片。
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的,需要提供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并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
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一般干部和士官需要经团以上政治机关审批。
财产和经济状况证明
开具财产和经济状况的证明,包括双方婚姻期间的财产情况。
子女情况证明
提供子女人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详细信息的证明材料,以及子女是否是婚生、收养、继子女等情况。
其他相关证明
如离婚起诉状(诉讼离婚情况下)。
特殊情况下,如离过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已生效的判决书。
总结来说,军婚离婚需要准备全面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离婚协议书、政治机关的同意离婚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这些材料将用于办理离婚登记或诉讼离婚的各个步骤。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文件,以确保离婚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