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双方身份证件

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照片

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片。

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的,需要提供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并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

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一般干部和士官需要经团以上政治机关审批。

财产和经济状况证明

开具财产和经济状况的证明,包括双方婚姻期间的财产情况。

子女情况证明

提供子女人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详细信息的证明材料,以及子女是否是婚生、收养、继子女等情况。

其他相关证明

如离婚起诉状(诉讼离婚情况下)。

特殊情况下,如离过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已生效的判决书。

总结来说,军婚离婚需要准备全面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离婚协议书、政治机关的同意离婚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这些材料将用于办理离婚登记或诉讼离婚的各个步骤。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文件,以确保离婚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