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带什么东西
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被拘留人在进入拘留所时可以携带以下物品:1. 生活必需品,如换洗衣物、洗漱用品、衣裤、被子等。2. 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3. 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会被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4. 所有带入拘留所的物品都需要经过严格的检查,以确保不含有违禁品或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