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市发改委_工作动态】
穗发改规字〔2025〕2号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0〕1号)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执行如遇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反映。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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