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可以通过以下两种主要方式办理:

公证继承

前提条件:各继承人对房产继承的事宜意见一致,且所有继承人都能到场配合办理公证继承。

所需证件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被继承人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适用于遗嘱继承的情形)

流程

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

所有继承人到场办理公证

取得继承公证书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诉讼继承

管辖法院:可以选择去遗产所在地法院或死者户籍所在地法院,房产继承只能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所需证件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继承人为外籍,则需经公证处认证)

被继承人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适用于遗嘱继承的情形)

流程

提起诉讼,继承人作为原告或被告

法院审理并形成调解书或判决

取得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建议

选择方式:如果继承人之间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选择公证继承,因为这种方式程序相对简便且费用较低。如果继承人之间存在分歧,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解决,这样会涉及更多的时间和费用。

准备材料: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件,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咨询专业人士:在办理房产继承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公证员,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