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的书写应遵循以下步骤和要点:

首部

明确标明“民事上诉状(副本)”字样,以区分正本及其他文件。

正文

遵循正本的格式与内容,详细列明当事人信息、案由、上诉请求及理由等。

尾部

注明提交日期及副本份数。

由上诉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可包括致送机关名称、上诉人签名或盖章及制作日期等信息。

如有需要,可在附项中列明随附的证据材料清单。

请确保副本内容与正本完全一致,不得有任何修改或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