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是根据对人体造成损伤的不同程度来划分的,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标准: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容、丧失听觉、丧失丧失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影响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丧失丧失丧失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影响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具体鉴定流程如下:

1.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

2. 鉴定机构审核并作出决定。

3.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并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4. 完成鉴定后,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建议您在受伤后及时就医,并申请专业的伤情鉴定,以确定伤情等级,为后续的法律程序提供准确的医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