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儿童一般被视为 性侵犯或猥亵儿童,这种行为对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有极大的伤害,社会对此类行为持零容忍态度。

性骚扰儿童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言语上的不当调侃、黄色笑话、具有性暗示的评论

肢体上的故意触碰、拥抱、蹭蹭等行为

通过短信、社交媒体发送不适当的图片、文字等

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如暴露生殖器、手淫、性挑逗、观看黄色录像等。

在法律层面,性骚扰儿童的行为可能构成 猥亵儿童罪强奸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猥亵儿童的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且该罪属于重罪,量刑会加重。此外,被害人及其家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社会应当加强对儿童性骚扰问题的关注,提高公众意识,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预防和打击性骚扰儿童的行为,为儿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