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定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具体来说,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数额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可认定为“数额较大”。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可认定为“数额巨大”。
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情节标准
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即使未达到数额标准,也构成犯罪。
其他严重情节
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盗窃未遂
如果盗窃未遂且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应当定罪处罚。
特殊情形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量达到一定数量的可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不计犯罪数额,根据情节轻重处罚。
例外情况
偷拿自己家或近亲属财物的,一般不按照犯罪行为处理,除非确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
根据上述标准,盗窃罪的刑罚根据盗窃数额的大小、盗窃次数、盗窃手段、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等因素综合决定,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