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死亡后,根据死亡原因的不同,其近亲属或遗属可以领取的补助和抚恤金有所不同。以下是主要的补助项目及其标准:
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的补助
丧葬补助金:
因工死亡: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400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工死亡: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提供的补助
丧葬补助金: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4000元。
抚恤金:
病故: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遗属生活补助费: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发放的全部遗属月生活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其他补助
病残津贴: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建议
因工死亡:近亲属应尽快联系当地工伤保险机构,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申请程序,以确保及时领取所有应得的补助。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应咨询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了解如何申请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并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文件齐全。
这些补助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