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暂住证断了,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补办签注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应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会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会恢复,并且居住年限会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提交必要材料
办理补办签注手续时,您需要提交原暂住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免费换领居住证
如果您持有的是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可以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
注意补办时限
建议您提前办理补办手续,以免影响居住和工作。如果暂住证即将到期,您可以在到期前10天内到暂住地派出所或暂住人口登记站点办理换证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暂住证的补办,并恢复其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