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书记员是指在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组织中,根据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从事文书处理、档案管理、信息录入等工作的人员。他们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整理、归档文件资料,编制文书、报表和统计资料,以及负责信息录入和数据处理等。
合同制书记员通常不属于公务员编制,因为他们的聘用关系是基于劳动合同,而不是编制名额。尽管如此,在一些情况下,合同制书记员可能享有一些公务员的待遇,例如制服和工作证件。
合同制书记员的薪酬结构通常包括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具体数额因地区而异。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制书记员与司法考试是不同的概念。司法考试是为了选拔和培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素养的人才,而合同制书记员是司法辅助人员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