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婚姻,通常也被称为形式婚姻或欺诈婚姻,指的是为了达成某种特定目的,如办理移民、规避法律义务、获取社会福利等,而与另一人进行法律上的结婚手续,但实际上并不打算建立真正的夫妻生活或履行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婚姻关系可能没有真正的感情基础,有时甚至有名无实,仅作为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

假婚姻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形:

欺诈离婚:

夫妻一方或双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愿,可能因欺诈行为(如伪造事实或隐瞒真相)而作出离婚的决定。

形式婚姻:

为了特定目的(如移民、工作、享受福利等)而与另一人进行婚礼或法律上的结婚手续,但实际上并不打算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

规避法律义务:

例如,为了规避购房限制或贷款条件,一些人可能会选择假结婚。

无感情婚姻:

双方没有真正的感情基础,结婚仅为了某种利益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假婚姻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被视为一种合法的婚姻形式,但它通常违反了社会道德和法律规定,并可能给当事人带来法律风险和道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