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以下项目:

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口卫生证书等。

食品感官性状

检查食品是否有腐败、变质、污染等迹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完整性

包装应完整、清洁、无破损,内容物与产品标识应一致。

冷冻食品的状态

冷冻食品无解冻后再次冷冻情形,具有正常的感官性状,冷藏冷冻食品需使用温度计测量食品温度。

食品标签标识

标签标识应符合相关要求,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采购肉类时,应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标志。

检验合格报告

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

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

进口食品应查验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对应批次的有效检验检疫证明。

资质证明和供货合同

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时,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并保证食品卫生质量。

身份证明及地址和联系方式

在有特定要求或在某些情况下,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食品贮存条件

确保食品贮存条件符合要求,避免食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受到污染或变质。

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采购食品时,应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以及台账登记制度,确保货、票相符,原料(食品)可溯源。

通过以上查验,可以有效保障采购食品的安全性,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入市场。